其他家庭用品和个人物品的出租和租赁:本次级包括:
- 向家庭、组织和工业组织出租和租赁所有其他产品(娱乐和体育用品除外):纺织品、服装、鞋类、家具、陶器和玻璃器皿、厨房和玻璃器皿、电器和家居陈设、珠宝、乐器、戏剧布景和服装、书籍、报纸和杂志、自产产品(作为爱好),包括家用机械和设备公寓装修、花卉农作物、家用电子设备
不包括:
- 乘用车、轻型车辆、卡车、拖车、无驾驶员拖车的出租和租赁,请参阅
71.1
- 娱乐和运动设备的出租和租赁,请参阅
77.21.0
- 录像带和视频光盘的出租,请参阅
77.22.0
- 办公家具的出租,请参阅
77.33.0
- 不带司机的摩托车和房车租赁,参见
77.39.0
- 洗衣房的工作服、床单和类似产品租赁,参见
96.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