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类包括通常通过机械和化学手段对金属和非金属废料及其他废物进行加工,以获得二次原材料,以及从废物总质量中回收材料的分离和分选(第一阶段)和对要回收的混合材料进行分选(第二阶段):
- 旧汽车、洗衣机、自行车和其他金属废料的机械破碎
- 大型金属制品(例如火车车厢)的机械切割
- 破碎无法使用的车辆、金属废料
- 机械加工、切割和压制废料以减少体积
- 从订书钉、胶卷和纸张等摄影废料中回收金属
- 回收橡胶(例如废旧轮胎)以获得二次原材料
- 分类和破碎塑料以获得二次原材料:管道,用于生产花盆、板材和类似产品
- 加工(清洁、熔化、盐化)和造粒塑料和橡胶废料
- 破碎、清洗、分选玻璃
- 破碎、清洁、分选其他残留物和废物,以获得二次原料
- 加工用过的食用油和脂肪,并将其转化为二次原料,用于生产家畜和农用动物的饲料
- 加工其他废物食品、饮料、烟草生产中的残留物,用于获取二次原材料。
不包括:
- 使用自有或非自有生产的二次原材料生产新成品,例如:用处理过的碎布纺纱、废纸制浆、轮胎翻新,参见 C 节中的相关类别
- 核燃料再加工,参见
20.13.1
- 铁或钢废料的重熔,参见
24.10.0
- 杂项废物的处理和处置,参见
38.2
- 非危险品的处理和处置废物,参见
38.21
- 处理有机废物以供进一步使用,例如对于堆肥,请参阅
38.21
- 焚烧无害废物以回收能量,请参阅
38.21
- 从医院或其他地方运输过程中易裂变的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和处置,请参阅
38.22.0
- 有毒、受污染废物的处理和处置,请参阅
38.22.0
- 回收材料的批发,请参阅4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