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组包括通过预处理对爆炸性、氧化性、易燃性、有毒、刺激性、有毒、致癌、腐蚀性、含有传染性物质以及对人类健康或环境有害的其他固体和非固体废物进行预处理:
- 危险废物处理设施的操作
- 受感染动物(活体和死体)的处理和处置
- 危险废物焚烧
- 处理废旧物品(例如冰箱)以销毁有害物质
- 处理、处置或储存乏放射性核燃料或其他放射性废物(在从医院或其他地方运输过程中会发生裂变的放射性废物)
- 密封、其他处理和储存乏核燃料的准备。
不包括:
- 核燃料后处理,见
20.13.1
- 无害废物焚烧,见
38.21
- 土壤、水和有毒物质的净化,见
3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