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组包括:
— 玩偶及玩偶服装及配件的制造
— 动物、士兵等雕像(人物)的制造
— 玩具乐器的制造
— 扑克牌的制造
— 棋盘游戏和类似游戏的制造
— 电子游戏的制造
— 小模型和类似微型产品的制造,如电动玩具
- 制造老虎机、台球、赌场专用桌子等。
- 制造杂志、客厅或桌上游戏配件
- 制造轮式玩具,包括塑料自行车和三轮车
- 制造拼图和类似产品。
本组不包括:
— 视频游戏机的制造,见
26.40
— 自行车的制造,见
30.92
— 娱乐设备及相关配件的制造,见
32.99
— 计算机游戏软件的制作和出版,见
58.21、6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