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组包括:
— 矿物或纤维接触材料和未铺设产品的制造
— 绝缘矿物的制造:矿渣棉、矿物硅酸盐棉和类似的矿棉、膨胀蛭石、膨胀粘土和类似的隔热吸声材料
— 各种矿物产品的制造:加工云母、云母、泥炭、板岩产品(电气产品除外)
— 沥青及类似产品的制造材料(沥青基粘合剂、煤焦油等)
- 碳质材料或板岩纤维及制品的制造(碳电极和类似电气产品除外)
- 人造刚玉的制造
- 岩石和矿物的破碎、分选、清洁和其他加工,不与采矿或采石活动结合。
不包括:
- 玻璃棉和玻璃棉产品的制造,见
23.14
- 碳电极的制造,见
27.90
- 碳质或石墨压盖的制造,见
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