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类包括软件的创建、修改、测试和支持,以及为客户创建应用程序:
- 系统软件、应用程序、数据库、网站的结构和内容的开发和/或为其开发和操作创建机器指令
- 软件的硬件开发,即为执行客户信息系统环境的特定功能而开发的应用程序的改编和改编
- 计算机动画和建模。
不包括:
- 电影、视频和电视节目的后期制作活动,见
59.12.0
- 操作系统、桌面和其他应用程序的出版,见
58.29
- 修改和改编不适合特定市场消费者需求的软件,见
58.29
- 集成计算机的计算机系统的设计和开发硬件、软件和通信技术、与用户培训相关的服务,见
6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