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本次级包括:
- 提供专门电信服务的活动:卫星观测、信道遥测、雷达站服务
- 在卫星终端和一个或多个带有卫星系统的地面通信系统之间提供直接电信连接(发送和接收)的服务设施的运营
- 通过非拥有的 互联网服务提供商 或受管理的 互联网服务提供商 网络向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
- 通过电话网络在公共场所提供互联网接入
- 通过现有电信系统提供其他服务,例如 网络电话(互联网协议 语音)
- 电信转售活动(购买和转售一定数量的网络服务,而不提供附加服务)。
不包括:
- 各种电信基础设施运营商提供的互联网接入,参见 61.10、61.20、6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