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小类包括:
- 非酒精饮料的制造:调味或加糖水(柠檬水、橙水、可乐、果汁饮料、补品、其他瓶装饮料)、调味但不加糖的混合矿泉水(例如柠檬味矿泉水)、冰咖啡、冰茶。
不包括:
- 果汁和蔬菜汁的制造,见
10.32
- 乳基饮料的制造,见
10.51
- 咖啡、茶和马黛茶的制造,见
10.83
- 酒精饮料的制造,见
11.01、11.02.0,
11.03.0、11.04.0、11.05.0
- 无酒精葡萄酒的制造,见
11.02.0
- 无酒精啤酒的制造,见
11.05.0
- 批发贸易中的装瓶和标签服务,见
46.36,以及按收费或合同提供的服务,见
82.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