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类包括预制食品的制造(加工、调味、煮熟)。此类膳食至少含有两种成分,经过加工和包装以供长期储存(冷冻、罐装、真空包装),通常贴有贸易标签。
本组包括:
— 肉类预制食品(包括家禽)的制造
— 鱼类预制食品(包括鱼配炸土豆)的制造
— 蔬菜预制食品的制造
— 冷冻或以其他方式保存的现成比萨饼的制造
— 民族和地方菜肴的制造。
本组不包括:
- 单一成分或新鲜食品的制造,见第 10 类
- 易腐烂预制食品的制造,见
10.89
- 专门商店中预制食品的零售,见
47.11、47.29
- 预制食品的批发,见
46.38
- 立即消费食品的制造,例如在大众餐饮服务商中,参见
56.29